来源:宜昌贷款公司 发布时间:2026-06-03 04:48
自9月10日起,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川南经济区宜昌市住房公积金互认互提政策。
一、关于宜昌市—宜昌市互认互提政策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宜昌市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的意见》精神,宜昌市此前出台了宜昌市-宜昌市互认互提优化政策,已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优化宜昌市—宜昌市互认互提政策
宜昌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宜昌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政策性保障住房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取消其房屋地址应与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一致的规定。
三、优化宜昌市—宜昌市互认互提政策
宜昌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宜昌市贷款购房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取消其房屋地址应与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一致的规定。
来源: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